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),2021年6月1日起,纳税人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、房产税、车船税、印花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契税、环境保护税、烟叶税一个或多个税种时,统一使用《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》进行合并纳税申报,相关税种的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。
为了更好地方便纳税人
理解十税合并申报
今天咱们以印花税为例
详细讲述本次十税合并申报的变化
一起看看吧!
1电子税务局操作
一、进入申报
1. 登录电子税务局-右上角搜索栏搜索关键字,如【合并】。
2. 登录电子税务局-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费申报及缴纳】-【综合申报】-【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】。
二、税源信息采集
选择要申报的税种进入采集界面后,点击【新增采集信息】。
如果未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,税款所属期默认为按次申报,税款所属期只能选择一天;如果印花税税种认定为按月申报,则税款所属期默认为一个月。
自行增行选择申报税目,新增行次后自行填写应税信息及减免信息,可多次采集。
示例图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
三、税源信息查看/删除/修改
税源信息采集后,可以选择操作列链接,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进行【查看】、【删除】、【修改】操作,已申报的税源信息可进行【查看】操作
示例图 已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列表
四、纳税申报
查看当期已采集税源信息,选择当期应申报税种,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,系统自动带出申报数据;双击申报表某一行税种,系统弹窗显示该税种的申报明细表数据;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后,点击【申报】进行财行税合并申报。
示例图 点击申报确认
五、申报结果查询
纳税人已完成的申报业务,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查看申报结果及进行后续操作。
示例图 申报结果列表
六、申报错误更正
已完成的申报业务,可以通过申报错误更正进行更正操作。
示例图 申报更正界面
七、申报作废
已完成的申报业务,可以通过申报结果查询界面进行作废操作。
示例图 申报作废界面
对于印花税的申报你是不是还有这些问题?
02印花税常见问题
Q:印花税按次申报和按月申报的区别是什么?
A:印花税是对购销合同、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合同进行征税。对于税费种核定为按次申报的纳税人,在签订合同时申报缴纳印花税,税款所属期为签订合同的当天;对于税费种核定为按月申报的,纳税人可以对一个月的应税合同汇总后进行申报,税款所属期为某一个月。
纳税人在填报税源明细表时,如填写了应纳税凭证书立(领受)日期,则为应纳税凭证书立(领受)日期;否则为填表当日。
Q:十税合并后,在进行采集税源时,为什么税款所属期不能选一个月只能选择某一天?
A:对于没有做印花税税(费)种认定或者印花税税(费)种认定为按次申报的纳税人,在税源采集的时候只能选择某一天;只有税(费)种认定为按月申报的纳税人,才可以在税款所属期选择一个月。纳税人如果想要按月进行印花税申报,需要先进行税(费)种认定。
Q:选择按月申报后,如果当月无申报数据是否也需要进行申报?
A:是的。如果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印花税,则当期无应税合同数据也要进行零申报。
来源:深圳税务
供稿:财产和行为税处、纳税服务处
编发: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